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環保部獲悉,8月4日,環境保護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6個督查組共檢查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05家企業(單位),發現23家涉氣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涉氣“散亂污”問題的5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2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6家。
根據督查組檢查的情況,河北省、河南省均出現虛報瞞報的情況。
8月4日,駐河北省的8個督查組下沉至16個區縣,共對河北省《關于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意見》及18個專項實施方案(“1+18”專項方案)中8項任務的459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核實,發現70個具體點位存在問題。
駐河南省的7個督查組下沉至9個區縣,對《河南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實施方案》(“三治本三治標”方案)中18項任務的201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涉氣“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散燒治理等8項任務的32個具體點位存在問題。
根據督查組檢查的情況,河北省、河南省均出現虛報瞞報的情況。
根據《河北省農村散煤治理專項實施方案》,河北省將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取締農村服務業分散燃煤。督查組檢查發現,截至目前衡水市深州市僅完成了簡單摸底工作,尚未開展取締工作;督查組隨機抽查深州市的8個鄉鎮23家經營性小煤爐清單時發現,有12家未列入上報清單,2家與上報清單不符。滄州市任丘市燃煤鍋爐淘汰任務為404臺(含供暖鍋爐9臺),目前上報已完成184臺,完成率僅為45.5%;督查組隨機抽查任丘市17個鄉(鎮、街道)已上報完成的51臺燃煤鍋爐取締情況,發現有13臺未按照“斷水斷電、鍋爐移位、煙囪倒地”要求整改到位,檢查中還發現有6臺供暖燃煤鍋爐尚未列入整治名單。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應在今年8月10日前完成8570戶“電代煤、氣代煤”改造,目前僅完成改造了0.84%;督查組隨機抽查鄭州市金水區已完成改造的20戶發現,有5戶為2016年已完成改造,1戶尚未拆除燃煤設施;督查組隨機抽查鄭州市上街區已完成改造的19戶發現,有3戶尚未拆除燃煤設施。焦作市馬村區已完成“電代煤、氣代煤”改造的7戶,燃煤爐灶仍未拆除,1家經營性小煤爐尚未取締。督查組隨機抽查開封市順河區已取締的20家散煤銷售點,其中有3家設備未拆除,仍有散煤堆存。濮陽市濮陽縣子岸鄉綠源種植合作社、濮陽求彩包漿有限公司、濮陽縣國途鞋業有限公司的5臺燃煤小鍋爐未納入取締名單內。督查組隨機抽查新鄉市紅旗區“散亂污”企業取締情況時發現,上報已取締完成的小店鎮馬村機制磚廠生產設備未拆除,工人仍在裝卸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