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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八省份發布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有哪些趨勢你一定要知道?
來源: 中國教育報  
2019-04-25 09:21:47

  4月23日,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份,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發布本省實施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根據公布的實施方案,8省份均采用考試科目“3+1+2”模式,實施“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建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制度。

  各省份的實施方案有哪些亮點,有哪些趨勢你一定要知道?中教君為您劃重點!

  河北:考生須從物理歷史中二選一

  今天下午,河北省向社會公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方案明確,2021年實行“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學業水平考試的3門選考科目。考生可從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即“3+1+2”模式。

  新方案中,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考科目中,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2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賦分滿分設定為100分,賦分起點設定為30分,將考生原始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再對考生原始成績按公式進行轉換,得到考生賦分成績。

  《實施方案》提出,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設定的所有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門科目。學生根據高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從以上6門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其中,應在歷史或物理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5月和12月。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與6月份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實施方案》要求,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學校應通過多種渠道對學生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確保真實性。

  《實施方案》提出,深化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改革。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考試時間不變,不分文理;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自2020年起,合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自2021年起,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專業(類)+學校”的志愿填報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機會。

  河北將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主要內容有,一是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二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在每年春季進行,按照普通高中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兩種不同考生類型,確定不同的考試內容。三是實行貫通培養考試招生,構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本科相互銜接、融會貫通的現代職業教育“立交橋”。四是繼續保留考生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專科)院校學習的通道。

  遼寧:二〇二三年起聽力成績計入外語

  遼寧省今天正式公布遼寧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從2021年起,遼寧省考生高考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從2021年起,遼寧省普通高考科目調整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考生高考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總分450分;聽力成績2021年和2022年不計入外語成績,外語成績以考生外語筆試成績的1.25倍計入;從2023年起,聽力成績計入外語成績。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

  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考生以高校招生專業的選科要求等為主要依據,選擇其中3門參加考試。考生在選擇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時,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后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首選科目以原始分計入高考總成績,再選科目以等級分(滿分100分)計入高考總成績。

  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試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合格性考試的考試對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普通高中在校生如參加高考,在高三年級還須參加選擇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如參加高考,必須參加選擇性考試。考生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可參加該科目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全省每年統一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遼寧省高考錄取將實行高考志愿考后知分填報。考生志愿由“專業+學校”組成,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依據考生首選物理或歷史科目的不同,分別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投檔錄取。同時,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在遼招生高校須提前向社會公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除統一高考外,遼寧省將穩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必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參考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由省統一組織實施。

  江蘇:統考科目將使用全國卷

  江蘇公布《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建立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等內容。

  據介紹,江蘇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實施“3+1+2”模式,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使用全國卷;選擇性科目由學生根據高校選科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

  高考的總分值設置為750分。考生總分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門選擇性考試成績組成。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以每門150分計入總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均為100分,其中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余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高考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江蘇省教育廳廳長葛道凱介紹,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組成部分,其成績納入統一高考總分。

  江蘇明確,合格性考試內容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設定的所有科目,具體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理科實驗等。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門科目。

  江蘇規定,合格性考試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試成績長期有效。學生在高二第一學期末可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中選擇,學生在高三第一學期末可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以及上述7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與統一高考科目同期進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

  “我省對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也是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設計。”葛道凱表示,江蘇建立全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真實、準確、可行;學生高中畢業時,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將以統一格式提供給高校。

  根據《實施方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等六個方面。高校要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在招生簡章提前公布。

  招生改革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江蘇明確實施“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即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高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要求,科學合理設置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改革后,從2021年開始,江蘇將合并本一本二錄取批次。按照物理等科目類、歷史等科目類,分開計劃、分開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的志愿填報方式,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檔。

  此外,江蘇還將建立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制度,逐步建立“職教高考”。普通高中畢業生就讀高職院校主要在春季進行招生錄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通過參加對口升學的統一考試報考省內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也可報考省內高職院校;未參加對口升學統一考試的,可憑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高職院校錄取。

  福建:外語考試條件成熟后“一年兩考”

  “從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高考科目由統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簡稱為‘3+1+2’模式;高等學校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林和平在福建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上說。

  林和平進一步解釋說,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在考試安排方面,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考試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科目考試統一在每年6月份舉行。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待條件成熟后實行“一年兩考”。

  福建省政府今天同步發布的《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規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物理、歷史成績采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成績依據轉換規則轉換后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林和平介紹,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原始分為100分,轉換滿分為100分,賦分起點為30分。將每門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為15%、35%、35%、13%、2%。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時,將這五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分別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個分數段,確定考生的轉換分。

  林和平說,2021年起,高校招生錄取依據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考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本科院校招生實施“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繼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記者注意到,對于廣大考生和家長十分關心的綜合素質評價問題,《方案》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高中學生入學后,由學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賬戶,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確保材料真實可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查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

  湖北:按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招生計劃

  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湖北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部署該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工作。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與新高考。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的重點改革。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經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研究同意,湖北省高考綜合改革有序推進。《實施方案》以黨的教育方針和教育規律為根本遵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教育部相關政策精神,結合湖北省實際情況,明確了該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內容。

  根據《實施方案》,湖北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綜合改革內容包括五個部分,即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推進高職高專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及保證措施。

  自2021年起,湖北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3+1+2”組合方式,即由全國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滿分為750分。

  其中,“3”為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取;按照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計劃、分類劃定分數線、分類投檔錄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據介紹,湖北省各級黨委政府將加強組織領導,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將有力的條件保障,搭建區域資源共享平臺,改善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各級職能部門和各級各學校將密切配合,推動高考綜合改革在湖北省平穩有序實施。

  湖南:建立再選科目托底保障機制

  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明確,湖南將實施“3+1+2”模式,即3門全國統考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2021年起,普通高校按新的考試招生制度錄取學生。

  改革后的湖南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普通高校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模式進行錄取,即,依據考生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

  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由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共同組成。其中,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門科目,成績終身有效。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考試科目(簡稱選考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在高考全國統考科目考試結束后進行,考試成績按相關規定計入高考總成績,當年招生錄取時有效。

  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其中,外語科目只考一次,待條件成熟再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選考科目又分為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兩類。其中,首選科目為物理、歷史,學生從中必選且只選1門;再選科目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

  考生高考總成績由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全國統考科目成績,按考試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選考科目中,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的考試卷面總分各為100分,考試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4門再選科目按照等級賦分規則,賦分滿分為100分,起始賦分為30分,從高到低分為A、B、C、D、E五等,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

  同時,建立再選科目托底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于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基數按照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確定。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湖南將成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從學生進入高中一年級開始,普通高中學校將客觀記錄學生在校學習成長過程,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推動學生走向“社會大課堂”,將學生參與的有關社會實踐活動、志愿服務活動、勞動活動等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在錄取方式方面,湖南的政策是2021年合并錄取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

  另外,湖南將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力爭2020年使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實現學生的合理分流。

  廣東:將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

  廣東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在廣州召開,發布了《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進行考試和招生錄取。

  《改革方案》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初步構建起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的人才成長“立交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方案》主要任務包括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等。

  《改革方案》將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和專科高校考試招生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高考總成績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起點賦分30分,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

  對于選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學生的選考科目須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才能報考,同時,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必須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歷史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開投檔錄取。廣東省招生辦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具體志愿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改革方案》還深入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職院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將逐步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將逐步采用中考成績和高職院校自主測試方式。

  另外,《改革方案》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作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僅限當年廣東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

  此外,《改革方案》大力推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要將經過一定程序認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統一導入省的信息管理平臺。招生高校要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及使用辦法,提前公布。

  廣東省教育廳同時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門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等級賦分方法。等級賦分方式將考生某選擇性考試科目的卷面分轉換為A、B、C、D、E 5個等級,按一定比例轉換為一分一檔的等級分,起點分為30分,轉換后考生在該科目中的成績排序不變。

  重慶:探索“一檔多投”招生錄取模式

  考試科目為“3+1+2”;打破文理分科,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和“選擇考”;高考招生方式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分開劃線、分別投檔……

  按照《重慶市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總成績的組成科目由“語數外+文綜/理綜”變成“3+1+2”。“3”為語數外,“1”為首選學科物理或歷史,“2”為再選學科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門科目。“3+1+2”總分為750分。其中,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的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選擇考”每門學科原始分分值均為100分,其中,首選學科成績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學科成績以轉換分(每門分值仍為100分)計入考生總成績,總分300分。

  重慶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即“學考”)。“學考”分為“合格考”和“選擇考”。

  “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合格考”中11門學科(除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的筆試實行全科開考,每學年組織2次。學生不得提前參加各學科“合格考”。

  “選擇考”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6門“選擇考”學科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

  只有具備普通高考報考資格,且“選擇考”三門學科所對應的“合格考”學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選擇考”。

  重慶要求,高校根據教育部、重慶市的有關要求以及學校辦學定位和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從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考”學科中,分招生專業(或專業類)科學合理提出考生報考專業(類)的首選學科和再選學科要求,并提前向社會公布。高校根據考生的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考”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不分文理科后,高校的錄取方式也有調整。從2021年起,重慶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分開劃線、分別投檔,分本、專科兩個階段進行錄取。考生志愿由“專業(類)+院校”組成,采取一個招生專業(類)一所院校為一個志愿單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積極探索“一檔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模式。

  重慶新高考方案還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將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把“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作為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的主渠道。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針對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綜合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

  重慶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委主任舒立春表示,重慶將通過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等,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建立教學、考試、招生相對分離以及學生考試多次選擇、高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統籌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

  作者|周洪松劉玉繆志聰龍超凡程墨毛軍剛吳宜芝賴斯捷劉盾黎鑒遠胡航宇

關鍵詞
高考,改革,方案
責任編輯: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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