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7日從國家網信辦獲悉,《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加強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規定明確,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是指互聯網用戶在互聯網信息服務中注冊、使用的名稱、頭像、封面、簡介、簽名、認證信息等用于標識用戶賬號的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和應用平臺服務的主體。國家網信部門負責全國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地方網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
規定要求,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含有職業信息的,應當與個人真實職業信息相一致;互聯網機構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應當與機構名稱、標識等相一致。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為互聯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應當對互聯網用戶在注冊時提交的和使用中擬變更的賬號信息進行核驗;應當在賬號信息頁面展示合理范圍內的互聯網用戶賬號的互聯網協議地址歸屬地信息,便于公眾為公共利益實施監督。